總有客戶問深圳-要債提供你多一些東西,你能更快幫我完成這樣討債任務嗎?我需要提供多少材料/證據給你,才能使案件更有把握?
深圳-把以上問題整理出來,方便大家閱讀,也方便想找討債公司的人群,對于提供材料/證據這塊有清晰的認識!
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但如今,許多欠債人往往擺出一副大爺的模樣,本應理所當然的事情變的格外復雜,最終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,但訴訟確要舉證。
在此深圳給大家講講追債需要哪些證據:
1、提供能夠證明債權、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、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。沒有書證的,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、地點、金額,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。
2、有人的,應提供人的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工作單位和住址;人是法人的,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有協議的應提供書面協議或條款。
3、有抵押物的,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、數量、價款數額、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。
4、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、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。
5、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,如列夫妻另一方為共同被告,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;股東出資不到位、抽逃出資、股東濫用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。
以上是最全的準備材料/證據,如果個別材料/證據不足可與深圳-商議解決辦法


